同情嫌犯家属,烈士家属未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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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0:11 新文化报 |
新闻回放:1994年10月27日,李春勇伙同张成军盗窃耕牛,毛福新等3名民警对其实施抓捕,李春勇抢走民警毛福新的手枪,将毛福新杀害后携枪逃跑。2001年1月21日,公安部发出A级通缉令。2004年4月23日,李春勇落网。 本报延吉讯(记者李珉琦)昨日8时30分,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春勇等10名犯罪嫌疑人盗窃、故意杀人、非法倒卖枪支等系列案件,民警毛福新的战友、亲人参 加了庭审。主犯李春勇、翟同光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当庭表示认罪。今日8时30分将继续审理。百余名烈士战友旁听 昨日,敦化市公安局百余民警到庭听审,烈士毛福新的数位亲人参加了庭审,10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也纷纷赶来。当10名嫌犯走进法庭时,他们各自张望着寻找自己的亲人。 10名嫌犯受审 主犯认罪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春勇在1994年10月27日,伙同张成军(在逃)、张永昆(下落不明)枪杀民警毛福新后逃跑,犯有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在李春勇逃亡期间,被告人刘艳君、王俊清、甄守林、翟同光、李春斌5人帮助其藏匿,并给其提供钱款,犯有窝藏罪。 1995年12月29日,在珲春市某娱乐场所打工的翟同光将客人苏某打成重伤,1997年,翟同光将李春勇的枪及子弹盗走。1998年4月14日,翟同光将出租车司机王立国枪杀。2000年12月13日,翟同光持枪在储蓄所抢劫未遂。 对于以上指控,几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 非法买卖枪支 陈树国当庭翻供 2002年6月,翟同光提出让李秋凤帮助卖掉其盗窃来的手枪和8发子弹。李秋凤经联系,将手枪卖给陈树国,得赃款3000元。对此,翟同光和李秋凤表示认罪。而陈树国则当庭翻供,辩称自己和李秋凤有特殊的男女关系,枪是李秋凤送给他玩的,自己要枪是为了打野鸭,钱是借给李的。陈树国的供述引来听审群众阵阵哄笑。 公诉人出示了相关证据予以反驳,法庭表示合议后再予确认。 烈士家属生活艰难 未提出民事索赔 16时30分,庭审结束。毛福新的妻子王淑娥告诉记者,为了不耽误儿子的学习,没有告诉他开庭一事。王淑娥的女友李女士告诉记者,11年来,王淑娥又当爹又当娘,靠每月400余元的工资,娘俩生活艰难。但王淑娥没有提出民事赔偿。王淑娥说,李春勇抢枪杀人后,他的妻子刘艳君也犯了窝藏罪,孩子没人管也够可怜的,因此没有提出索赔的申请,不想给李春勇的家人增加烦恼。 今日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此案。(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