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将实行药品召回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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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0:20 北京日报 |
本报讯(记者赵婷 实习记者刘欢)市药监局提出建立药品召回制度,引起本市药品生产企业高度重视。药品生产企业表示,召回制度一旦出台,他们将积极响应并且严格遵守。 市药监局新闻发言人方来英日前透露,明年起本市将逐步在一些大型药品生产企业中试推行药品召回制度。同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透露,正在酝酿研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国家赔偿制度。 建立召回制度是世界通行做法,美国、日本和欧洲许多发达国家都施行了有效的召回制度。而国内制药企业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特别少,去年本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8278份,来自药品生产企业的报告数量微乎其微。 网络编辑:康琪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