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局 航行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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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0:54 南方日报 |
穗航通2005211号 各有关单位: 广州航道局受广州港务局委托进行广州港出海航道二期工程莲花山东航道段施工作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作业水域:广州港出海航道二期工程莲花山东航道段。二、作业时间:2005年9月8日至2006年12月31日止。三、作业船舶:“威龙”等船。四、注意事项:(一)施工作业期间莲花山东航道段实施分时段封航作业(封航作业期间施工水域上下游均派有警戒船),莲花山东航道开放通航时间为每天高潮前3小时至后两小时(以海心沙潮位为准),需使用莲花山东航道通航的船舶须提前24小时向广州VTS提出申请。(二)施工期间莲花山西航道按-9米水深进行维护,莲花山东航道在施工作业期应确保-11.5米水深,在其开放通航前有关施工船舶应驶离至安全位置,确保其具备正常的通航条件。(三)作业船均按规定显示信号,所抛的首尾八字锚均设有锚标。(四)过往船舶驶经时应加强了望,听从指挥,以策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