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50万 河南省孟州安监局原局长获刑5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11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8日电据今日安报报道,昨日河南省孟州市法院透露,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席安华,因挪用公款50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02年9月16日,孟州市法院在审理孟州市金固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破产还债一案时,依法成立破产清算组,指定席安华担任该公司破产清算组副组长。2004年3月2日,席安华利用其担任副组长掌管资金的职务便利,将清算组的资金50万元用于注册他和别人共同成立的孟 州市伟华安全责任有限公司的验资需要。该款于同年3月12日归还。法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席安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5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且情节严重,法庭遂作出了上述判决。(张亮春营赵国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