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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养路费不会降低也不会减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30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吴明京通讯员潘莉莎

  宁波晚报讯昨日,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发表紧急通知,明确表示出租车公路养路费不再降低或减征,至此,让许多出租车司机“惦记”着的出租车养路费会不会降低或减征问题终于尘埃落定。

  通知明确表示:公路养路费属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除省政府外,任何组织和部门都无权擅自确定和降低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已擅自降低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或减征公路养路费的,将恢复原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

  据了解,对于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经营者带来营运成本增加的问题,我市公路稽征部门将研究解决办法,缓解燃油价格上涨对出租车经营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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