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次执行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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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39 法制日报 |
本网武汉9月7日电 唐革新 李正国记者胡新桥记者今日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江南农村信用合作社被拖欠8年之久的40万元欠款日前执行到位。这笔欠款是法院通过拍卖被告商标而获得的。这是湖北省首例对无形资产执行成功的案件。 1997年,江南农村信用合作社与湖北工学院亚太设计工程公司、作新实业(皇宫)有限公司发生贷款纠纷。经法院判决,两公司必须立即支付拖欠的70万元贷款。因湖北工学院亚 太设计工程公司倒闭,作新实业(皇宫)有限公司经营也每况愈下,8年来,信用合作社还有40万元本金和利息未追回。2004年,作新实业(皇宫)有限公司面临倒闭,这笔欠款眼看将成为死账。洪山区法院执行庭接到执行请求后,派人调查取证,了解到作新实业(皇宫)有限公司持有“皇宫”文字图形三类商标,以每年6万元的价格租赁给一公司经营。法院两次派人到北京,请求国家商标总局冻结了“皇宫”商标,并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用于还款。(责任编辑郑剑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