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拍出话题:"国有资产"并不等于"公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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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44 法制日报 |
李军 本网记者 赵文明 国家工商总局已正式受理甘肃正德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德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 被申请复议的是甘肃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以正德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 于今年6月25日作出的“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该行政处罚缘起正德公司受委托进行的两次拍卖。正如业内人士所言:由此引发的拍卖中“公物”与“国有资产”的法律界定争论烧到了北京。 两次拍卖 2004年10月9日,甘肃正德拍卖有限公司接受靖远县经济贸易局、靖远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靖远县乌兰宾馆和会州宾馆整体资产进行拍卖。拍卖会在乌兰宾馆举行,竞买人曾明、张行万各自签署了《竞买意向书》,曾明以1850万的价格中标,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按照《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的约定,曾明应当于同年11月9日交清1850万元的成交款和37万元的佣金。但截至交款期限,包括拍卖前400万元保证金在内,曾明总共只交纳了980万元,并没有按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将款项付清。 2004年11月16日,正德拍卖公司收到委托人靖远县经贸局和国土资源局关于组织二次拍卖的答复函后,于2004年12月2日在靖远县乌兰宾馆组织第二次拍卖。在竞买人承担423万元债务的前提下,张行万以858万元中标,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约定期限内付清款项。因原受买人曾明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将款项付清,构成违约。拍卖法第39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根据该规定,12月9日正德拍卖公司给曾明下达了《关于“乌兰宾馆会州宾馆”整体资产原买受人曾明违约处理的通知》,靖远县政府按照通知退还曾明多余款项355.5万元,至此整个拍卖过程完成。 一纸处罚 但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在这次拍卖中,曾明因违约损失624.5万元,遂以正德公司不具备拍卖国有土地及固定资产的资质为由向有关部门投诉。 根据曾明的投诉,甘肃省商务厅对正德公司的拍卖资质进行了审查,认定正德公司不具备拍卖“公物”的资质,但是并未明确提出该拍卖公司不具备拍卖乌兰宾馆和会州宾馆的资质。正德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涛表示,自己确实还未申请到公物拍卖的资质,但他认为这次拍卖的标的不是“公物”。 在这一点上,宋涛得到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咨询委员会的支持。 2005年3月17日,该委员会以中拍协函字(2005)第4号文件回函正德公司,认为正德公司接受靖远县经贸局和国土资源局的委托,于2004年10月9日在靖远县乌兰宾馆举办的“靖远县改制企业资产拍卖会”是由委托人委托的任意拍卖,其拍卖的结果是将成交价款清偿债务或者用于国有资产的重新组合,因此不应属于公物拍卖的范畴。 2005年6月24日,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以此次拍卖标的属公物范畴、正德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由,作出甘工商罚字(2005)第200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正德拍卖公司处以“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人民币8万元罚款”的处罚。 正德公司不服处罚决定,于6月29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专家释法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曾经参与过拍卖法起草的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田涛。田教授就拍卖中关于“公物”和“国有资产”如何区分做了一个简单介绍,他说,首先国有资产和公物有本质上的区别,前者是国家所有或由国家投资、管理、经营、处分的资产;后者是全社会的共有物,是全社会共同拥有的资产。公物的处分人是人民政府或行政机关。“公物”拍卖是由人民政府机构指定的拍卖机构协助执行公务,是义务拍卖,拍卖机构只能向买受人单项收取佣金,不能向委托人,也就是政府机构收取佣金,拍卖所得价款要全额上交国库,用于公益事业,而国有资产拍卖是一种民事行为,它所牵扯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国有资产的重新组合。田教授就正德公司拍卖标的是否“公物”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他认为次此拍卖很明显是一种国有资产拍卖。首先,委托人甘肃靖远县经济贸易局、靖远县国土资源局是任意委托正德拍卖公司拍卖标的,并且给付佣金;再者,所拍价款不是全额上交国库,用于公益事业,而是用于清偿债务或者国有资产的重新组合。从这两点可以看出,乌兰宾馆和会州宾馆是国家所有的资产,而不是社会共有的财产也不是充公物。对于甘肃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行政处罚决定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公物”的说法,田教授说,国有土地使用权自始至终是国家所有的资产,不是社会共有的财产,更不是充公物。认为“国有的”就是“公物”,这是一种概念的混淆。“公物”拍卖的界定是很清楚的,不能任意的扩大或缩小,这才有利于拍卖企业更好的发展。(责任编辑苏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