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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大意划伤手索赔八千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58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姚智通讯员杨立瑛)2004年8月2日下午3时,伤者蒲某在兰州市图书馆查完资料后,出门时一头撞在一扇厚达12毫米的落地玻璃窗上,一片尖利的玻璃碴正中蒲某的左臂,虽经及时缝合但出现了左手掌部分肌肉无触感的症状。之后,蒲某多次要求兰州市图书馆赔偿,但均无结果。一怒之下蒲某以未尽到妥善管理责任为由将兰州市图书馆告上了法庭,欲索赔8760元。

  在审理中,被告兰州市图书馆称,事发当天图书馆正值闭馆期间,而且被蒲某撞碎的玻璃窗前,图书馆不但摆放了1.5米高的植物,而且还在玻璃窗上张贴了宣传标识。

  9月6日,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驳回了蒲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蒲某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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