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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马加爵算不算见义勇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8日11:58 兰州晨报

  举报马加爵算不算见义勇为?海南民工陈贤壮获得25万巨奖后被推荐“英雄”市民网民议论纷纷

  9月6日,第九届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评委会办公室正式公布“评选启事”,海南省乐东籍民工陈贤壮入围61人大名单,他在举报并协助三亚警方抓获公安部A级逃犯马加爵一案中有重大立功表现。陈贤壮候选见义勇为英雄引发了人们的热议。

  此次评选由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评委会从全国130余名申报对象中初评出61名候选人。新华网、人民网、公安部网、新浪网设置专题供网上投票。评选活动将截至2005年9月20日。陈贤壮候选英雄惹争议

  在各大网站上,关于十大见义勇为英雄的评选一直在热烈地进行中,截至6日晚8时,新浪网上的数据显示,陈贤壮得票率为3.05%(得票最高者是为保护6名学生牺牲的江苏教师殷雪梅,是50.77%)。

  同时,市民和网友都对此事议论纷纷,大家争论的焦点在于抱走了重奖的见义勇为者还算不算英雄?金钱在这其中发挥了多大的作用呢?

  陈贤壮曾向媒体坦承,自从公安部3月2日发布有关马加爵的通缉令后,他始终留意这个信息,但他声明发现马加爵时他当时脑子里一点都没有想到钱,第一反应是要为民除害。

  不少网友对此不以为然,一位名叫“唯一”的网友认为,如果没有那20万元他会那么留意通缉令上逃犯的特征吗?如果没有那20万元,他会那么义无反顾地冒着被伤害的危险去举报吗?所以,给举报者奖励多少钱都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要把他算作见义勇为甚至英雄就显得十分牵强。

  另一位名叫“去留无意”的网友认为,如果社会只有依靠钱来激励大家举报犯罪嫌疑人,那么是这个社会的悲哀,悬赏只能作为辅助的手段,主要还是要培养公民自觉的惩恶扬善,只有像为保护6名学生牺牲的江苏教师殷雪梅那样真正无私的行为,才配得上见义勇为英雄的称号。

  三亚友谊街居民符先生说他支持陈贤壮,他认为举报得重奖也是见义勇为,承诺兑现悬赏,才能取信于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有善于发动群众,才能让罪犯无处可逃。这是他该争取的荣誉

  记者获悉陈贤壮入围大名单后,6日下午4时赶到三亚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了解情况,马加爵落网就是民工陈贤壮到该派出所举报的。记者见到了抓获马加爵的当天值班干警黄宏志。

  黄宏志对陈贤壮入围“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大名单并不意外,他认为这是陈贤壮应该争取的荣誉,毕竟是因为他的举报才导致逃犯落网的,他相比其他的市民多了警觉,多了惩除恶人的意识。举报时没考虑太多

  6日晚,记者电话连线在乐东家中的陈贤壮。他在获悉自己有望入围“全国十大见义勇为英雄”之后十分高兴。

  他表示,自己现在的生活很平静,只是仍有一桩心愿未了:梦想当名警察。

  记者了解到,领取了公安部和三亚市奖励的25万元之后,陈贤壮先是拿出4万元捐助4个受害者家庭,回到老家之后,他为村里修路捐出了6万元,又拿出3万元支持他正在读大学的弟弟完成学业,盖了一栋楼房花了10万多元。

  “在钱和正义之间,我当然是义无反顾地选择正义。”陈贤壮强调。他说其实自己在发现并举报马加爵时,丝毫没有考虑这样做会给他的生活带来多大的改变,只是觉得这是他应该做的事。

  因为杀人嫌疑犯是危害社会的潜在隐患,如果每个人都不愿站出来检举坏人,那最终受害的只能是社会和自己。 新提法:“见义有为”

  湖南师大副教授陈潭则指出,“见义有为”的提法比“见义勇为”科学,同时他认为,“见义有为”的制度化可以展现道德的持久力,否则光靠伦理的套话、空话,个人的道德显现力只会昙花一现。假如救死扶伤者能够领到一笔误工费、交通费、奖金以及公共组织颁发的奖章,假如对“见义有为”给予政策支持或法律保护,假如对“见义不为者”给予政策处罚或法律惩戒,公共秩序的伦理建构就能经常化、普遍化,仅仅提供信息举报马加爵的摩的司机陈贤壮就会激发更多的公民理直气壮地去拿政府的赏金!

  据《南国都市报》 锤杀4人 马加爵三亚落网

  2004年2月23日,昆明市公安局接报云南某大学学生公寓一宿舍发现一具男性遗体。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在该宿舍柜子内共发现4具被钝器击打致死的男性遗体。

  经警方认定,云南大学在校学生马加爵有重大作案嫌疑。

  公安部随即发出A级通缉令,悬红20万元缉拿马加爵。

  3月15日晚,马加爵被陈贤壮举报在海南三亚落网。

  6月17日,马加爵被执行死刑。

  据新华网(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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