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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拒不撤离 公交司机当街撒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9:10 南方日报

  轻微事故拒不撤离 公交司机当街撒野

  终因妨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15日

  本报讯(记者/刘中元 通讯员/交宣)笔者昨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前日上午,公交司机崔××因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拒绝撤离事故现场,严重

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和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东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司机崔××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前日上午7时12分,在中山一立交二层转中山一路路口处,一辆车牌号码为“粤A311××”的37路公共汽车和车牌号码为“粤K422××”的小客车发生轻微碰撞。由于该路段交通繁忙,这宗交通事故马上造成中山一立交交通堵塞,交警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处理。该宗事故属轻微交通事故,交警用喷漆喷划对两辆车的车轮进行定位后,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双方驾驶人立即将车辆驶离事故现场。

  但是公交车司机崔××却以现场还没有勘查、移开车辆不能保留现场为由,一再拒绝交警指挥移开车辆。交警向其说明该宗事故属轻微事故,车轮定位后就可撤离现场,再不移开车辆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交通堵塞。司机崔××毫不理睬,还扬言“塞就让它塞呗”,并冲上公交车将车钥匙拔下来放入口袋。这时,黄埔大道因这宗交通事故影响而出现严重堵塞,一个重要的警卫车队即将通过。

  现场交警当即向其指出,如不马上撤离现场,必将造成后果,并调用附近的一辆拯救车,拟将公交车拖离现场,但崔××见状竟然冲上拯救车,强行将拯救车的车钥匙拔下来装入裤袋,并大声吵闹阻碍民警执行公务。

  司机崔××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服从交警的指挥,拒绝撤离事故现场并妨碍民警执行公务,致使黄埔大道东往西方向交通出现严重堵塞,车龙一直排堵至员村山顶处,严重影响交通秩序,正在执行的警卫工作也受到影响。鉴于崔××妨碍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的事实,东山区公安分局依法对司机崔××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在此,公安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机动车驾驶人: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否则,将可能受到法律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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