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赖昌星假离婚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3:13 青年参考

  历史常常有巧合之处,现实政治和司法案件也常常有巧合之处。正当加拿大举国准备以最高规格接待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来访的前夕,缠绕中加两国达6年之久的中国远华走私案涉嫌主犯赖昌星一案,突然有了非常惊人、同时也颇具好莱坞剧情特色的发展。赖昌星因为参加朋友孩子生日的晚宴延时未归,违反了居家监禁的条例,而被重新拘捕关入牢房。消息一出,赖昌星立刻再次成为加国主流媒体和华文媒体的头条新闻人物。

  尽管加国司法当局和法律业界人士强调,加拿大是司法独立的国家,不可能存在政治交易的情况,但是社会上仍然议论纷纷,谓赖昌星能够逃过江泽民、朱镕基时代北京要求遣返的危机,这次却难逃胡锦涛访加时加国政府要向北京示好的厄运。不管这种坊间的议论是否有道理,事实上赖昌星被遣返的预兆越来越明显。

  在加拿大移民与难民局的聆讯中,法官驳回了赖昌星的释放申请,理由是赖屡次犯规,同时有潜逃的风险,因此要求继续拘押赖昌星,直到他提出有说服力的新理由。也就是说,在胡锦涛访加期间,赖昌星不可能驾驶着他的红色保时捷四处兜风,或在食肆酒楼狂饮高歌,而必须待在牢房中默默度日。

  赖昌星的厄运并没有到此结束。8月31日,加拿大最高法院称驳回赖昌星难民申请的上诉,换句话说,赖昌星在加拿大申请难民的美梦彻底破碎。赖昌星今年4月的难民申请被拒绝后,在6月份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没有想到,在一连串的巧合之下,赖昌星的命运发生了急速的逆转。

  按照惯例,加国高院无须对其拒绝受理上诉的决定做出任何解释。不过,这次最高法院却做出了简短解释。高院新闻发言人表示:“赖昌星及其妻子曾明娜不值得信赖,他们所提供的证词也不可靠。赖昌星是一个普通的罪犯,所以不能受到难民保护。”俗话说“此地无银三百两”,高院的解释加深了民众的猜测。赖昌星辩护律师美特斯(David Matas)也在接受主流媒体访问时,意有所指地提及加拿大前工业部长艾伦洛克在一封信中的话,即赖昌星一案对加中贸易十分重要。而这次胡锦涛来访与加国政府要签署的一个重要协议,就是加拿大要成为中国公民旅游的目的地之一,显然加拿大已经不准备因为赖昌星一案而继续在贸易和旅游方面付出代价。

  死刑判决成争执焦点

  根据加拿大司法程序,赖昌星必须在15天内申请接受遣返前风险评估,30天内提出佐证文件。换句话说,赖昌星被遣返后是否会受到死刑判决将成为辩控双方争执的焦点。但是,由于前总理朱镕基等中共高层早就向国际社会表态,不会杀赖昌星,再加上中国成功引渡贪官于振东从美国遣返,并饶其一死,赖昌星靠遣返风险评估留加的机会大减。

  令人感到意味深长的是,在这次赖昌星被拘留风波中,媒体在司法文件中赫然发现,原来早在2004年5月,赖昌星妻子已经向当地高等法院申请与赖昌星离婚,并要求取得子女的抚养费及分家产等。申请在今年6月21日裁决获批准,并在31日内无反对下生效。据此,法官判曾明娜获得目前居住房屋的产权,子女的抚养费则搁置审理。因为赖昌星的3个子女已成年,现年分别为19岁、21岁及23岁。

  顿时,加国媒体一片哗然,赖昌星为转移财产而蓄意离婚的标题充斥大小报章。但是,也有民众认为,赖昌星已经做好被遣返的思想准备,目前是要让妻小能够留在加国。甚至有传言称,赖、曾离婚后,如果分别与加国公民结婚甚至生子,那么以人道理由居留加国的可能性就大增了。

  妻子离婚后待遇变好

  不管如何,离了婚的曾明娜比赖昌星幸运多了。曾明娜虽然也以违反在家居住条例被捕,但在9月2日的聆讯中,法官没有理会移民部控方意见,准许有条件让曾明娜保释外出,只要曾明娜递交5万加元(约2.4万美元)的保证金即可。不仅如此,裁审官狄凯尔(Irene Dicaire)还延长了曾明娜可以自由活动的时间,只要每晚6时至隔日早上9时不可外出,比原来只同意5小时的外出时间多4个小时。离婚给曾明娜带来了“因祸得福”的不同待遇。

  对赖昌星而言,不要说难民待遇,如今连争取保释外出,也是一个月才有一次聆讯机会,下次聆讯要到9月22日。那时候,胡锦涛已经结束访问加拿大的行程,赖昌星能否获得短暂的自由,不但他的律师没有十分把握,他自己恐怕也说不清楚。即使获释,赖昌星又能否借风险评估逃避遣返命运,那就只能等待戏码的尾声和结局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大 中 小】【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