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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捉奸“第三者”告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3:38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宗河) 仪征市陈女士因怀疑一女子与自己丈夫偷情,便和婆婆一起前往捉奸,由此引发官司。结果,婆媳俩一起被对方以对其侮辱诽谤告上了法庭。

  原告称,自己没有做“第三者”,而被告无中生有的谩骂,给她的人身名誉构成了很大损害。被告陈女士辩解说,她们婆媳俩找上门是因为原告勾引她的丈夫。

  对此,被告的婆婆坚称,在儿媳陈女士出国打工后,她的儿子和原告就发生了关系。四年多来,儿子和原告的关系几乎是半公开的,她劝也劝不住。今年4月儿媳妇回国后,儿子不但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据了解,法庭调查后认定,原告方控告陈女士婆媳俩犯侮辱诽谤罪的证据不足,责令原告进一步举证。

  《江南时报》 (2005年09月21日 第三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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