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超载通报批评当地交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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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5:0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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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马黎明)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省交警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交通安全工作。《通知》要求,“十一”前夕,重点旅游景区的交警部门要督促客运单位、旅游车队和业主对从事旅游的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不按照规定参加检验和虽经检验但安全性能不过关的客运车辆,不准上路行驶。不具备驾驶客运车辆资格的驾驶人坚决不准驾驶客运车辆。对重点旅游地区安全设施不全的路段,要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设立警告标志、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等措施。“十一”期间,如因工作不到位 而导致客运车辆超速、超载等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的,将在全省通报批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