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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新的消防监督模式 派出所民警也要管“火”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6:48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 特约记者腾华、实习生陈力报道:昨从省公安厅获悉,《湖北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正式出台,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新的消防监督模式,基层公安派出所将全面监管一般单位防火工作。

  根据规定,派出所实施消防监督的主要对象为面积小于200平方米的小商场,50平方米的小影剧院、小歌舞娱乐场所,不足50人的小旅馆、小网吧、小餐饮场所、小美容洗浴场等

营业性场所;派出所民警可对个人消防违法行为处3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

  省公安厅要求派出所民警在进行消防检查时,不少于2人,并着警服,出示执法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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