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的必要之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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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8:03 东方网-文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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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晓 改变这种“穷人高税,富人低税”的不正常现象,理当提高个税起征点。但是,按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今年上半年,我国劳动者平均月薪为1340元,这样即使把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个税的53.5%依然为普通工薪阶层缴纳。本来,个人所得税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而在目前税制框架下,其单一作用显然有限。 更何况,有些富人还千方百计逃税。拿房地产行业来说,有人算过,北京不到两天、广州约三天就产生一个亿万富翁,可在地产暴利背后,我们并没有看到这些富豪纳税同步增长,相反,几天前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前300名内无一家房地产企业。虽然企业不完全等同于个人,但中国富人在世界上税负最轻已是不争事实。 当有限提高个税起征点不足以根本上缩小贫富差距时,对高收入者实行重点征管就不失为必要的补充之举。至于最终能否真正落到实处,那是后话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