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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政府下发通知一月内自行拆除不规范标志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8:13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9月20日讯(记者纪燕玲 李丹特约记者陈世清)今天,海口市政府发出通告,要求市区范围内所有利用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牌或以道路交通标志牌为样式进行宣传或作为信息指示工具的单位、团体或个人,在10月20日之前自行拆除不规范标志牌,否则将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为规范海口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牌建设,净化城市环境,保障交通安全畅通
,海口市政府要求海口市市区范围内所有利用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牌或以道路交通标志牌为样式进行宣传或作为信息指示工具的单位、团体或个人,在2005年10月20日前自行拆除利用或设置的不规范的标志牌。否则将由海口清理整顿不规范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牌小组予以强制拆除。

  作者:纪燕玲 李丹 陈世清

  (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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