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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打架”问题下月将得到解决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1日08:41 扬子晚报

  本报讯司法鉴定领域一直存在的“鉴定打架”现象、“多头鉴定,结论不一”的问题下月将得到解决。记者昨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从即日起开始重新审核登记司法鉴定机构,只允许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据悉,第10届全国人大第14次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将于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该《决定》,侦查机关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

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不得设立鉴定机构。该《决定》赋予了司法行政机关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实行登记管理的职责,从而实现“鉴审分离”、“鉴管分离”,结束了鉴定机构“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局面,有利于保证司法鉴定的客观性。

  据悉,省司法厅对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后,将编制成2005年度《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统一向社会公告。从即日起,此前已经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可向司法行政机关自愿申报,重新审核登记。同时,不接受仍与人民法院、侦查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人、财、物方面存在隶属关系的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的审核登记申请。

  据悉,目前全省经省司法厅核准登记设立的司法鉴定机构有60家,业务范围包括法医、司法会计、房屋安全、建筑工程等21项司法鉴定业务。(沈思新 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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