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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挖掉绿化树责任单位受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0:51 石狮日报

  本报讯香江路中段四株大叶榕“失踪”,有关部门调查的结果如何?记者昨日从市园林管理处了解到,该处经过大量调查查明了四株大叶榕“失踪”的真相,不仅依法按《城市园林管理条例》对相关责任单位作出处罚,还责令施工单位及时补种树苗,恢复该路段行道树的完整性和景观效果。

  香江路中段五星社区居委会大楼前路段四株行道树(大叶榕)“失踪”的情况经本

报报道后,市园林管理处组织绿化监察中队人员深入调查。查明是有关施工单位未按《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的规定擅自破坏城市公共绿化树,造成园林绿化完整性遭损坏。该处在五星社区的积极配合下查明,四株大叶榕是被该路段路面铺设施工人员在夜间施工时挖掉的。

  按规定,因建设或其他特殊需要临时使用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用地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造成园林绿地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恢复或赔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或修剪城市树木。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修剪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市园林管理处呼吁所有单位和个人特别是施工单位,对城市绿化带多加保护,不得随意破坏。凡发现破坏城市绿化的行为,请市民及时向市政绿化监察中队举报。(记者兰良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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