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铁通与代理商讼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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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1:20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近日,刚和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下称厦门铁通)解除代理合同的厦门元皓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元皓公司)将厦门铁通告上法院,要求其偿还所欠的18.2万元。 在厦门思明区法院的法庭上,厦门铁通反称元皓公司乱开电信票据,并提出反诉,称元皓公司仅电话费就欠厦门铁通近138万元。 据了解,2003年12月,一份《电信业务代理协议》使元皓公司成为厦门铁通的代理商。元皓公司主要代理的是厦门铁通在厦门枋湖片区及集美北部工业区内的固话、互联网、公话、长话等电信业务。 元皓公司一不愿透露身份的黄先生告诉记者,该公司是因承接厦门铁通的代理业务而设立,如今没有了代理业务,公司也停工了。 厦门铁通称,合作期间,铁通发现元皓公司领取电信票据后,乱开电信票据,且未及时将已收款的票据退还到厦门铁通,甚至存在没有全额缴清话费等诸多违约行为,为此双方闹僵了。 对于乱开票据一事,元皓公司的黄先生矢口予以否认。但元皓公司的答辩状中对此却只字未提。 起诉状显示,几经协商后,2005年5月8日,厦门铁通与元皓公司签下《协议书》。《协议书》约定,从2005年4月1日起,双方终止所签订的《电信业务代理协议》及其附件,并由厦门铁通向元皓公司支付各项补贴及费用共80万元,分四期支付,每期20万元,厦门铁通任何一期违约,元皓公司都有权对所有未支付款项主张权利。 元皓公司称,厦门铁通向其支付完第一期的20万元后,就再未支付任何费用。于是,元皓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厦门铁通立即还钱。 元皓公司表示,由于自己也没将所收的话费、宽带使用费及营业款41.8万元交给厦门铁通,因此主张抵消,请求法院判令厦门铁通立即向元皓公司支付18.2万元。 而厦门铁通提出反诉称,元皓公司还拖欠厦门铁通的电话费近138万元,要求其立即支付,同时,铁通还要求元皓公司移交已领用但并未还给铁通的票据共1740份等。 本案进展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