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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妈抱儿跳井"追踪:糊涂妈一审获刑十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1:26 燕赵都市报

  本报邢台电(记者冀保珍通讯员张玉太、张海博)近日,由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书珍故意杀人案公开宣判,威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书珍有期徒刑十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书珍因与丈夫感情出现波折产生求死念头,但又舍不得才8个月大的儿子。今年5月7日上午,王书珍借丈夫下地干活,自己一人在家看管儿子之机,抱

着儿子跳进自家院内的储水井内,导致孩子当场淹死。据此,法院认为王书珍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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