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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告别”居民生活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1:34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任学光)昨日,省会出台关于加快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的意见,按照意见,省会新建养殖小区在选址时将远离居民生活区。

  意见要求,省会奶牛养殖小区要选择在远离主要公路、村镇、厂矿,距其他养殖场500米以上的地方,附近没有对小区构成污染的屠宰加工工厂及有毒化工等企业,且小区内饲养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布局合理,净道、污道分开。

  意见要求,养猪场场址要与交通干线、居民区保持防疫距离,布局做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生产区与粪便区分开,大门口要设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施,新建规模养殖猪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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