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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严管废旧金属收购(新闻发布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2:00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上海10月19日讯记者励漪报道:在今天举行的上海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焦扬发布了最新出台的《上海市废旧金属收购管理规定》。

  近年来,上海废旧金属收购业出现的一些新情况,已严重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尤其是市政公用设施失窃十分严重,一些废旧金属收购点成为犯罪分子的销赃通道。今年上海市公安部门已受理市政公用设施案件666起,查破案件305起。

  焦扬介绍,新出台的《规定》明确,凡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除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外,应当事先经公安部门许可;建立收购台账,在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时,还应查验出售单位出具的证明和清单,并如实登记;对于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规定由指定处置企业统一处置,上门收购,指定企业由有关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处置市政公用废旧金属物资的,将按有关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焦扬还发布了上海开展闲置厂房租赁场所安全管理专项整治的情况。专项整治重点主要包括5类场所: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存在生产经营、仓库、宿舍“三合一”的;未经批准改作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未经批准改作宿舍的;违反租赁合同和有关规定擅自转租的;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从事生产经营的。整治工作从9月底至今年年底分阶段实施。

  《华东新闻》(2005年10月20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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