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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过程录音耍赖商家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2:05 新晚报

  消费者在商店买鞋都会保存好信誉卡,可如果鞋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你会保留维修记录吗?哈市一消费者买了一双高档鞋后,因先后维修两次商家都不出具维修记录,在第三次出现质量问题要求退货时,商家竟然矢口否认维修过,最终,精明的消费者提供录音作为证据为自己讨来了公道。

  采访中,闵女士告诉记者,9月25日,她在哈市南岗区一鞋店买了一双价值450元的高

档皮靴,穿上仅三天,这双高档鞋竟然开线了,而且足足有5厘米长。29日,经商家维修后,闵女士再次穿上这双鞋。可10月3日,正当她参加同学婚礼时,这双鞋好像故意与她作对:二次开线了,弄得闵女士尴尬地离开。

  闵女士说:“当我第一次去维修时,对方态度强硬地不给我出具维修记录,我当时就把这个经过录了下来,以防事后对方不认账。第二次维修,依旧不给,我又把这次录了下来。当经过两次维修后的鞋返回后,我穿上仅一个星期,又开线了,这次我说啥也得把鞋退了……”当闵女士拎着这双三次开线的鞋找到商家时,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终于发生,对方矢口否认给予维修过,还口口声声让闵女士拿出维修记录。一看商家如此耍赖的手段,闵女士拿着录音走进了消协,在证据面前,商家不得不为闵女士退了全款,并赔偿了误工费、车费。

  消协工作人员讲,《消法》规定:“三包期内,皮鞋维修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家应给予换货或退货。”现在商家在给顾客维修商品时,一般都钻个小空子,不给顾客出具维修记录。这样一来,出现维修问题,如果商家矢口否认,而顾客又提供不出维修记录,那么,维权将会很难。而这位精明的消费者采取了巧妙的方式,既给自己讨来了公道,又给人们以借鉴。

  洪志 本报记者 苗迎杰

  --稿件来自《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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