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垂直管理须过三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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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2:41 东方早报 |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据悉,原先由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的38个派驻机构,将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直接领导。纪检领导体制的这一变革,其目的是加强对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但笔者认为,在实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从“双重管理”到“统一管理”、从权力反腐到制度反腐的转换中,要真正发挥这种反腐体制改革的作用,还须着力迈过三道“关口”。 一是工作平衡关。过去,纪检人员的“人权”、“财权”、“事权”都由驻在部门安排和掌握。他们名为纪检,实质上从事的是与纪检无关的其他工作。实行直管后,他们与驻在部门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因而,协调、处理、平衡好两者的关系,是实施这一制度的关键问题。 二是权益保障关。四川暂实行派驻机构干部的工资外津(补)贴、生活福利、住房、医疗、退休以及派驻机构的工作用车、办公设施设备等后勤保障,仍按原有渠道和办法由驻在部门负责。如此,纪检人员在个人基本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很有可能出现或疲于监督或与驻在部门达成某种“默契”的怪现象,从而影响监督效果。 三是绩效考核关。作为派驻机构,其工作职责便是帮助所在单位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形成监督、教育、管理、惩戒体系,而不是帮助其“创收”。同时,在考核中如何解决查处力度与驻在单位评价的矛盾等,都是值得考虑的问题。湖南省邵阳县陆志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