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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招聘教师厦门生源有照顾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20 东南早报

  早报讯 (记者郭桂花)昨日,厦门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学校补充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

  据介绍,外地、外系统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应聘大专院校教师岗位,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以下年龄规定:具有正高级专

业技术职称的5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40周岁以下,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35周岁以下,享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特级教师、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厦门生源待就业毕业生(入学前户口和学籍在厦门市的)和本市市(区)属学校教师参加招聘考试,可在笔试中给予5%的加分。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副教授、小学中学高级教师(应聘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设区市市级以上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称号的应聘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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