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江平:从学新闻到教法律(名人专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3:30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江平:从学新闻到教法律(名人专访)
江平近影

  虽已75岁高龄,但坐在来访者的对面,他一举手一投足都透着精神。窗外绵绵秋雨,面前一盏清茶,伴随着江平先生不时的爽朗笑声,往事与随想就这样慢慢地展开。

  ●留学时光———

  “和列宁上一个大学”

  1948年8月,江平进入燕京大学新闻系时还不到20岁。这是一个学生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民主思想深入人心,气氛非常活跃。回忆当年参加“黑白社”时的情形,江平甚至还记得当时讨论的那些具体问题,比如南斯拉夫、铁托之类的国际政治时事。

  “为什么叫黑白社呢?因为我们要训练一种素质,就是怎么来看待一件事情很明显的两个方面。”江老解释道。年轻时代这种黑白分明、是非分明的思想诉求,已经暗示了他今后一生中所从事的法学事业,表达了“只向真理低头”的人生信条。多年以后,他把这句话作为毕业赠言送给中国政法大学的学子时,校园里悄然兴起的时尚竟然是印有“只向真理低头”字样的圆领体恤衫。

  1951年,江平作为新中国最早的一批留学生被派往苏联,学习法律。“现在大家都知道我们是在莫斯科大学学习法律,不过最初是在喀山大学。这也是很有讲究的,因为列宁是喀山大学学法律出身的,你想我们能够和列宁上一所大学,还不够光荣啊?”

  “记得那个时候,我们是怀着崇高的心情去苏联学习,这是国家派的任务埃”“当时的领队是后来当上卫生部长的钱信忠,到了苏联他就号召我们‘抢白旗’,俄文的最高分是5分,пятёрка的发音有点像‘白旗’,我们要争取这个最优秀的成绩,所以叫‘抢白旗’。”

  年轻的江平把“白旗”抢得又多又快。1956年,他比预定学制提前一年毕业回国,也正因为这提前的一年,他赶上了国内的“反右”。今天的江老谈起往事,多了历经风雨后的淡然,“我算是紧赶慢赶回来‘抢’了一顶右派帽子。”

  ●藏书佚事———

  “我们得从ABC开始”

  与藏书家不同,江平谈他的购书、藏书时,很少涉及版本、品相,而是更多地说到“用”书。在苏联留学期间,江平得到的是最高奖学金500卢布,“一般吃饭要用掉300卢布,我们中国学生总是比较节俭,剩下的钱基本都用来买书了,当时苏联法律类的书籍也不少,到我回国的时候,攒了五大纸箱子,打包带回来的。”

  然而,历史却在这样的当口把江平所有的美好愿景调成了灰色。江平曾在《七十自序》里写道,从1957年开始,人生进入了22年的逆境。在这个人生逆境里,他的藏书也渐渐散佚,有的甚至当废纸卖掉。不过,即使在如此巨大的困境中,他还是留下了一些舍不得丢掉的书籍。

  “有几本介绍西方国家民商法的书,还有一本《罗马法》,是资料性的。还有就是俄文本几种理论性的经典书,没有卖掉。那时我想,万一哪一天我还能站上讲台,这些书还是能用得上的。改革开放后,我最初开的两门课,这几本书起到了很大作用。”

  从某种意义上说,江平和他的个人藏书一起,见证了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法学界所发生的变化,正如他所说的,那些书的内容今天看起来很简单,“都是ABC的东西,但是我们还得从这些ABC的东西开始。”

  ●教学生涯———

  “给中国的法学教育当母鸡”

  江平一定习惯了“老师”这个称呼,我们在门口一声“江老师”,屋里马上传出很厚重的回应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声音里满是亲切,满是温暖,满是一位从教50年的老教师感染着学生的力量。

  从1957年到1979年,江平“给中国的法学教育当母鸡”的个人志业被整整往后推迟了22年。其间腿残、家散种种痛苦,非常人所能体会。但是1979年之后的江平,在中国法学的讲坛上,却仿佛真的返老还童了。他言传身教培养出来的博士、硕士,如今活跃在中国的法学研究领域和法律实践领域,听着他的课成长起来的青年学生更是不计其数。

  作为教师,江平念念不忘的是他的学生。而我们最后的话题就是关于他的学生。“我希望他的思想很自由,这是我第一看重的,他应该有自己的见解;第二条,他能脚踏实地,而不是浮在上面,炫耀自己,夸夸其谈。我想作为我的学生,就这两条吧———我会对他要求这两条。最近我有个博士生,刚刚评上教授,我送他一句话,‘人格独立方学者,精神自由为教授’,精神的问题很重要,没有这个,做人恐怕也很难立起来。”

  辞别江老,走出公寓,秋雨依然未停,有一丝凉意透过衣衫,忽想起他在《七十自序》里的一番话:“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学家,因为我没有认真读过多少法学名著,也没有写出什么像样的法学专著。我是一个法学教育家,我以学校为舞台,努力培育一代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具有民主、自由开放思想的法律工作者、法律家、法学家。我是一个法律活动家,我以社会为舞台,在立法、司法、政府部门、企业等诸多领域为建立现代法治国家助推了一把力。”

  这既是他对自己走过的人生道路的小结,对自己在历史舞台上的定位,也表明了他一生所追求、所信服的志业。所谓“吾道一以贯之”,这种价值追求或者说“对自己的认识”,伴随了江平的学术生命与人生历程。

  江平小传

  江平,1930年生,1951至1956年在前苏联莫斯科大学和喀山大学攻读法律,曾参加《民法通则》的制订,担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组组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编纂负责人。先后担任过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校长。

  《人民日报海外版》(2005年10月20日第二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