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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场“暖冬惯例”今冬还要“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4:25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记者 黄琳)昨日,记者在沈阳中街的一家大型商城看到,这里的服务中心人员正忙着将存物柜“扩容”。眼看冬季来临,她们得为逛商场的顾客存储外套甚至毛衣腾出地方。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沈城至今没有设定商场冬季室内最高温度,根据“惯例”,今冬,各家商场仍将提供20℃以上的“暖冬”。这不仅让顾客热得吃不消,而且资源的浪费更为惊人。

  逛商场得脱毛衣

  一家商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商场冬季的室内温度通常在20-22℃,比室外气温高出很多。顾客进商场后大多热得冒汗,不少人将厚重的外衣存到商场的服务中心;有的顾客热得实在受不了,干脆到洗手间将毛衣脱下来,一并存放。

  记者昨日对沈城部分商场进行走访时发现,在太原街一家商场内,记者手中的温度计显示一楼温度为18℃,2楼至4楼温度平均为22℃,顶层(6楼)则达到23.5℃,这个温度与室外相差5℃。不少顾客将外套搭在手臂上,仍不停地抹着额头的汗水。

  “暖冬”让人愁

  对于商场提供的“暖冬”,大多数顾客并不买账。一位王先生说,每次一打开商场门,便是一阵热浪扑面袭来。妻子在商场一逛就是两三个小时,服务员都穿着衬衫,他则穿着羊绒衫热得喘不过气来。

  和王先生一样,家住皇姑区的翟女士也对冬季逛街感到头疼。她说,自己冬天从来不敢带孩子逛街,每次都把4岁的儿子送到婆婆家,因为怕孩子在商场内出汗,出门后遇冷空气容易感冒。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呼吸科主任医师告诉记者,其实,冬季过高的室温不仅容易引发感冒,由于室内干燥,人的上呼吸道也容易受到感染;室内还会滋生各类细菌,在商场等公共场合容易引起流行病的传播,对孕妇危害更大。他说,冬季室内温度保持在16℃左右时,人体的感觉才最为舒适。

  谁为“暖冬”耗能减负

  更严重的是,由于没有设定室温上限,商嘲暖冬”消耗了大量的能源。记者了解到,目前沈城商场大部分采用中央空调调节温度,也有少部分是由供暖企业提供热量。记者还见到,一家商场正忙着安装新的空调,以应对冬季需要。据市节能技术服务中心专家介绍,一只单匹的空调,运行温度每提高1℃,至少需要消耗860大卡的能量;而把空调温度降低1℃,可节约6%的用电负荷。采用煤炭供热方式同样耗能不小,据为一座中型商场提供冬季21℃室温的供暖企业提供的数据显示,与提供16℃室温相比,每个月至少多消耗20吨采暖煤。

  既然商场冬季“暖冬”有弊无利,有关部门应该设定供暖温度上限。不过,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市政府此前曾下发了沈城第一部节能条例《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对工业企业耗能进行了规范,但并未涉及商业企业供热耗能。记者从市节能办获悉,目前尚没有考虑对商业企业供暖温度予以规范。眼下,全市有关冬季室温的相关规定仅有一条,即市供热办规定供热企业向用户提供的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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