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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科室治瞎眼七年未能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6: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市民状告卫生局不作为■医院涉嫌非法行医,平顶山卫生局未下定论

  本报平顶山讯7年前,平顶山市民曹子平因眼疾到该市某大医院未经批准的承包出租科室就医,结果造成右眼失明。曹认为该医院非法行医,应赔偿。但平顶山市卫生局只认定该医院违规,始终没有下非法行医的结论。在医疗纠纷一直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曹状告市卫生局行政不作为。10月19日上午,平顶山市湛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曹介绍,1998年10月,他因患白内障到该市某医院的“中美合作仁爱白内障复明专科”就诊,在治疗过程中,其右眼中悬韧带断裂,导致失明。后经平顶山市卫生局查证,该专科属未经批准的承包出租科室,被勒令取缔并通报批评。

  右眼失明的曹子平多次找医院协商解决问题,未果。2003年10月曹将医院告上法庭,并要求医疗事故鉴定。但平顶山市医学会以“卫生局已对医院作过处理”为由,不予受理。2005年7月,受理案件的法院要求平顶山市卫生局两个月内对医院的行为是否非法行医作出明确认定。但平顶山市卫生局出具的书面答复中,仅仅重复了当时对医院作出的行政处罚意见,仍然没有认定是否非法行医。

  在昨天的法庭辩论中,平顶山市卫生局的代理律师认为,医院未经批准和他人合作建立专科,虽然违反了《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属违规行为。但当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这种行为属非法行医,因此卫生局无法作出明确认定。

  昨天,经过两个小时的审理后,审判长决定休庭,择日宣判。

  □首席记者牛仲寒实习生王建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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