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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价新规下达看病仍按原价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违规收取医疗服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6: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商丘讯根据有关规定,从10月15日起,做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等177项医疗服务项目降低价格。但几天来,不断有读者打电话反映,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部分收费项目没有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昨日上午,记者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见到刚做完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出来的刘启运,他的儿子刘道全告诉记者,他们昨日上午来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心脏彩色多普勒

超声检查,医院收费120元,并向记者出示医院收费票据。“不是说检查费降了吗?他们医院怎么还收费这么贵。”

  按照新规定,10月15日以后做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市级价格为每次95元。当日上午,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监察审计科副科长李力告诉记者,他们医院已于10月12日接到降价通知,于10月13日上午向各科室传达,14日在商丘市物价部门办理了新的收费许可证,于10月15日起,正式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当记者出示刘启运做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的交费票据时,李力说,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做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应该是95元,这是医院的科室工作人员忽略了此事,收费编码输入计算机有误。10月19日下午,李力说,医院已将部分多收的检查费退还给患者。

  □记者陈海峰通讯员乔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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