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有了新家却难入户 专家指出,此事触及相关法律实施体系的“缺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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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6:0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遭生父遗弃,男孩吃尽流浪苦;幸得好心夫妇容留,5年恩养,结下深厚感情。但因不符合收养条件,男孩如今还没有户口,没有学籍。为了孩子的前途,夫妇俩奔波一年多也 没结果……合情合理,却不合法,男孩何去何从?“俺家捡了个流浪孩儿,现在因为给孩子上户口作了难。”昨天,接到新郑市八千乡农民吕志强打来的新闻热线,记者前往新郑采访。 5年前,收留一个”要饭孩儿” 上午10时30分,八千乡吕王坟村村口,听说我们要到吕志强家,村民热心地带路。一路上村民介绍:“他家原来有个儿子,七八年前殇了。后来收养了一个要饭孩儿,对孩子可亲了1 吕志强家简陋的小院收拾得干干净净,两口子已在家等候多时了。他们有个18岁的女儿,在附近的孟庄镇打工。提起“儿子”的来历,李好勤眼泪汪汪。她说,1998年,13岁的亲生儿子得急病离开了人世,她和丈夫很久都没缓过劲儿来。2000年4月,娘家叔叔给她领来一个“要饭孩儿”。 当时,李好勤的叔叔在郑州火车北站装卸队做饭。接连两三天,一个浑身脏兮兮的要饭孩儿老找他要饭吃,晚上,孩子就露宿铁路边。混熟了,孩子告诉老人,他是陕西人,可能有10岁。很小的时候,父母离了婚。后来爸爸娶了后妈,又生了小弟弟,他就开始挨打。四五岁的时候,父亲把他带到新疆,丢下他一个人走了。他流浪了大半年,一路扒火车,来到了郑州北站。 吕志强说,孩子进家时,身上里里外外的衣服破烂不堪,脚上的一双鞋烂得不成样,胳膊、腿上、屁股上都是狗咬的伤疤,流着脓水……“看孩儿那么脏,当时我真不想要。”李好勤说。 李好勤的叔叔说:“只当行个好,救孩子一条命吧。”吕志强夫妇含泪收留了这个可怜的“要饭孩儿”。 5年恩养,养子如同亲儿 孩子可怜,吕志强夫妇真心实意疼他。他们带孩子到乡里理发,洗去满头虱子;扒下满身脏衣服,换上“一身新”;治伤、治发炎的耳朵;他们还将孩子送进了村里的小学…… 半年时间过去,过去老低头不说话的孩子慢慢开口了。听他亲亲热热叫着爸妈,吕志强两口子说啥也不愿“儿子”离开了。 俺孩勤快,俺孩好上学,俺孩知道心疼人……李好勤夫妇一口一个“俺孩”夸着“儿子”,“俺孩好吃擀面条,再忙再累我都给他擀面条吃”;“收麦时候,俺俩地里忙完回来,俺孩都把饭做好了”……谈起儿子,夫妇俩有说不完的话题。 中午11时50分,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骑着自行车进了院,一声妈喊得亲亲热热。可坐在记者身边,男孩却有些羞涩,问一句答一句,他一笔一划在本子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吕野涛”,他说那是爸爸给他起的名。 对于老家、父母的姓名和模样,小涛说都记不清了。他只记得自己原来的名字叫“小华”(音)。对于流浪的经历,他说“可受罪了”。有两个问题小涛回答得最干脆,“想不想家?”“不想1“你爸妈说,如果找到你亲生父母,或者他们来找你,就送你走。你走不走?”“不走1 小涛一字一句说:“我哪儿也不去,这儿就是我的家。” 流浪儿只能当”黑户”? “去年,村小学合并到高夏中心学校。一天,孩子放学回来哭,说老师不让到乡里参加考试。”问了半天,吕志强得知,孩子没有户口,因此也没有学籍,无法参加乡里的统考。 吕志强开始为给孩子上户口忙活。到乡派出所咨询,民警说需要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到市民政局咨询,人家先问孩子是不是残疾,是不是孤儿,又问老吕家有没有孩子,最后告诉他这不符合收养条例,不能给他办手续。 “孩子不能老当黑户呀,俺该咋办哩?”吕志强夫妇问。他们流着眼泪表示,如果孩子的亲生父亲来要孩子,或者孩子长大愿意回老家去,他们一定会把孩子送回去。 专家指点:只能特事特办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八千乡派出所咨询。一位民警表示,如果没有收养手续,可能无法办理户籍登记。 昨天下午,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吕志强夫妇和吕野涛的情况来看,无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均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所以民政部门无法为其办理收养手续。而类似情况,在民政工作中并不鲜见。“这种事,我们明知它合情合理,但它不合法,我们就不能办。” 我省一位知名的社会学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既成事实”问题的出现,实际上暴露出我国法律实施体系上的缺陷。“目前,此事只能通过公安机关特事特办来解决。” 昨晚记者发稿时,八千乡派出所所长张红亮打来电话。他说刚刚回到所里已经听说此事,已经派专人前往吕王坟村调查此事,此外将尽快向上级汇报,“争取为老百姓办好这件实事。”O □首席记者路红文记者张鸿飞图 1:去市里参加篮球比赛了,老吕夫妇叮嘱了又叮嘱。 2:胳膊上被狗咬的疤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