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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犬年收费100元 养犬新条例征集民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7:0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何可)10月19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在政府网上(w w w .z h e n g z h o u .g o v .c n )公布《郑州市城市养犬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原规定中每只犬3000元的登记费在征求意见稿中已经不见踪影。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每只犬每年100元,由养犬者在办理注册登记和年检时缴纳。而1999年开始执行的《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规定,每

只犬必须缴纳“两费”,即3000元登记费,以后每年还要再缴纳500元的注册费。

  根据郑州市政府法制局的调查,目前全国有24个城市制定了养犬的地方性法规。其中宁波、青岛等城市陆续进行了修订,其中青岛、乌鲁木齐、贵阳和洛阳已明确将取消“两费”。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对盲人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养辅助犬和鳏寡老人养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同时养犬证和犬牌的成本费用从管理服务费中支出。

  实践证明,《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执行效果并不理想。据统计,目前郑州市有“户口”的犬不足10%,大量无证犬存在的主要原因就是收费太高。

  征求意见稿对于养犬人养犬未经注册登记或未按规定年检的,处以每只5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而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没收犬只,并处以每只5000元罚款。輥輳訛9责任编辑:陈要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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