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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统一制作“实践证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8:02 武汉晚报

  编造实践经历结果弄巧成拙

  能否统一制作“实践证书”?

  本报讯(记者徐丹)昨日,在某家企业应聘后被看穿假实践的学生唐川,无奈地对记者说:以为把实践经历多写一点,会给企业留下好印象,没想到弄巧成拙。

  据了解,很多大学生都碰到类似问题,并不是自己没有实践,而是看到同学洋洋洒洒写了一大篇,自己心有不甘,抱着侥幸心理在实践经历上添油加醋。据调查,目前,一些学生简历上的实践经历,大约只有30%是完全真实的,有的根本没有实习、见习单位的鉴定。

  武汉人信房地产公司招聘负责人说:他们很重视社会实践一栏,但现在的学生很聪明,“借鉴”同学实践的地点和经历,还把实践过程和内容背得滚瓜烂熟,不真正录用发现不了真相。

  记者在中国大学生社会实践网上看到,今年8月底,它们已经开始对参加过社会实践的会员颁发实践荣誉证书,以此证明参加过社会实践。那么,其他的实践单位是否也能考虑到此类问题,给予一定的证明和证实?

  武汉劳动力市场的负责人建议:此类“实践证书”内容应该包括:学生所在学校、专业、实习单位、实习表现等,其中实习表现部分由实习单位填写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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