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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建失信惩戒制 制裁不守信用者褒励守信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8:07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九日电(记者沈嘉)北京市副市长吉林今日在向该市人大常委会提交有关议案办理报告中指出,政府将在下一阶段建立信用行业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从行政、市场、社会等层面给不守信用者以制裁,给守信者以褒励。

  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指出,北京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虽不乏成绩,但问题明显。该市缺少信用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有关信用法规特别是个人信用法规缺失、信用制度建设

滞后、良好的信用氛围尚未形成等。

  吉林表示,政府将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立法计划,并建立政府诚信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公开。此外,政府还将积极扶持信用中介机构发展,制定促进应用信用产品的相关政策。

  据了解,北京年底前将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该方案将从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推进信用立法等方面提出未来任务和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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