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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成长环境 培育“四有”新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8:54 贵州日报

  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他们的健康成长、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的整体素质,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前途和命运。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成长环境,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力度,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民兴黔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全国有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3.67亿,其中我省约有1302万,占全省总人口的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简称“两法一条例”)的实施,使我省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培养工作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一是组织机构比较健全,二是宣传力度较大,三是青少年成长环境有所改善,四是学校发挥了桥头堡作用,五是政法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六是群团组织多形式开展工作。

  但是应该看到,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有的地县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落实。虽然各地都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但由于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多,工作量比较大,协调起来困难不少,且越往基层难度越大。由于西方腐朽文化泛滥对未成年人成长的负面影响越来越大,加上对文化市场管理不力,网吧、录像厅、歌舞厅、游戏厅过多过滥,非法出版物、黄色书刊充斥图书市场,部分影视作品把关不严,暴力、凶杀、恐怖、黄色影视书刊泛滥,网吧的审批和管理不力,网上黄色、暴力、凶杀污染严重,因此引发的侵财型、暴力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工读学校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发挥也不够。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真正担负起领导责任,致使未成年人工作得不到应有的支持,更没有形成协调、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二是有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目前实行的“两法”比较原则,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诸多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条文分散在多个法律中。我省人大1988年通过的《条例》在1994年作了一次修订,现在10年时间过去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特点,需要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三是学校德育和法制教育薄弱。许多学校受升学率等因素驱动,重知识教育而轻德育和法制教育,导致未成年学生缺乏崇高理想和科学信仰,辨别是非能力差,真善美和假恶丑不分,加上受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已经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四是家庭教育方法不当而且滞后。现在的未成年人大都是独生子女,一部分家庭过分溺爱,一部分家庭疏于管教,一部分家庭教育方法不当,一部分家庭纵容包庇顽劣的子女,加上“两法一条例”中关于送工读学校学习的规定是倡导性的,没有硬性措施,导致大量应该送工读学校的学生不送工读学校,他们浪流在社会上,或集中于网吧、游戏机室等场所,或受不良环境影响,往往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培养和造就千千万万的未成年人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既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又是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需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对下一代人的教育培养,努力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和国家后继有人的重要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两法一条例”。要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构建一套评估、监督未成年人成长状况的体系,以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要增加投入,充实和完善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未成年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建立起强有力的协调工作机构,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必要的经费,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明确责任制,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要选调政治强、业务精、有责任心的干部负责这项工作,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到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突出重点,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综合运用教育、法律、行政、舆论等手段,针对未成年人成长的特点,大力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努力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要突出重点,在全省开展限期整顿的专项治理活动,大力整治网吧经营场所;进一步加大“两法一条例”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都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严厉打击校内外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取缔向未成年人传播、销售黄色、暴力等内容的书刊和音像制品;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益场所的综合教育功能,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喜闻乐见的活动;各类大众传媒都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良好舆论氛围;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坚决取缔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贩卖未成年人的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的管理和教育。

  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未成年人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目前对网吧的管理法律尚无明确规定,仅靠各职能部门的管理,难免出现权责不明、相互掣肘的问题,因此要对《条例》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应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细则》、《工读教育条例》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置办法》,使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为加强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的有效管理,建议制定一部《校园安全法》或《校园安全条例》,以依法保护中小学生的人生和财产安全。

  要充分发挥学校、家庭和社会各界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使之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德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要位置,贯穿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作为思想道德建设极为重要的任务,纳入中小学教育的全过程,采取开办家长学校、开设法制课、警校共建等形式,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社区为依托,以评寻五好家庭”、“文明家庭”等为契机,充分发挥家庭特别是家长在培养和教育子女工作中“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街道社区密切合作,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问题,为他们提供指导和帮助。各级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类生动活泼、通俗易懂的法律宣传活动,密切关注散落到社会上的未成年人的思想状况,积极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办好工读学校,统一规划,加大投入,努力提高工读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支持他们为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贡献力量。(执笔:蒋明理

  杨眉)

  作者: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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