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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资格证》年审工作开始 煤炭企业执行新准入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9:27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慧)记者昨天获悉,2005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审工作已开始。未达到新的准入标准的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资格证有效期满后,市经贸局将不再允许其办理延续手续。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经贸委《关于开展2005年度〈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审及做好煤炭生产、供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从本月起,市经贸局对去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煤炭经

营资格证书》的煤炭经营批发企业,开展今年《煤炭经营资格证》年审工作。

  按照该文件规定,东莞市将对煤炭经营企业执行新的准入标准:煤炭批发经营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储煤场地面积3000平方米;煤炭零售经营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储煤场地面积1500平方米;民营型煤加工经销企业注册资金10万元,储煤场地面积500平方米。

  同时,按照文件要求,东莞将建立煤炭生产、供需月报制度。各煤炭经营企业从本月起开始填报《煤炭供需情况统计表》,及时反映煤炭供需等基本情况及特点、存在问题及措施、未来预测及有关建议,并于每月8日前上报市经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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