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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贵阳市共发生交通事故55起,死亡33人摩托车 “第一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9:31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贵阳市交警支队昨日向媒体通报:9月份贵阳市发生交通事故共55起,死亡33人,伤46人,直接经济损失32.79万元。让人惊讶的是,有16起重大事故都是因摩托车肇事引起的。

  据悉,今年8月21日至9月20日,全市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4项指数全面上升。其中,事故次数上升45.45%,死亡人数上升12.12%,受伤人数上升34.78%,直接经

济损失上升2.96%。而城市街道、主干道共发生交通事故33起,死亡12人,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19.06万元,分别占本月事故次数、死伤事故、死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60%、63.64%、67.39%和58.13%。

  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类型主要有:货车(大、中、小型)肇事8起,占该月事故总数的14.55%;农用运输车肇事1起,占事故总数的1.82%;客车(大、中、小型)肇事15起,占事故总数的23.26%;摩托车肇事16起,占事故总数的29.09%。在这16起与摩托车有关的重大事故中,无一人有驾驶证,且有10名驾车人死亡,12名乘客死亡,上升率尤为突出。

  从驾驶员驾龄来看,1至3年驾龄的肇事8次,死亡8人,占事故总数的14.55%,死亡人数的24.24%;3年以上驾龄的肇事8次,死亡9人,占事故总数的14.55%,死亡人数的27.27%。此外,机动车驾车人违法、超速行驶、违章超车等行为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作者:廖秋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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