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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要逐步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09:45 石家庄日报

  三年内职工单位一律签合同

  据新华社电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主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日前表示,三方会议决定从明年开始,在全国实施“推进劳动合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实现所有用人单位基本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陈兰通说,在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方面: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差距;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的内容、形式不完备,合同管理中续签、变更、解除、终止等内容不够规范;在集体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中,程序化的条款较多,内容比较空泛,结合企业实际的内容较少。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难以发挥应有作用。

  陈兰通强调,要积极推动所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不论是经营状况好的企业,还是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都要通过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来规范和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有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收入分配、劳动保障和安全卫生等各项工作,从而不断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

  三方会议副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孙宝树称,各级工会组织要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从劳动关系的起点抓起,把维权关口前移,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好劳动合同,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孙宝树还称,非公有制企业和改制企业职工、困难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将成为各级工会组织的重点维权对象。(陈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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