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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起长达6年的民事纠纷得到成功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0:28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牛爱民、孙萍)6年前,中实恒业公司和北京古船面粉集团因为拆迁问题产生矛盾,闹上法庭。经历了一审、二审和再审多个审判程序,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经异常激化,多次发生正面冲突。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件案件,双方当事人领取了调解书。

  案件起因于1993年,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危改项目交由北京新中实发展公司负责开

发,该公司让其控股公司北京中实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建设。1996年9月,中实恒业公司与原北京粮食工业公司即现北京古船面粉集团经协商签订了“单位拆迁协议”。但该协议并未得到完整履行,双方遂产生矛盾。

  1999年5月,古船集团以中实恒业公司既不履行拆迁协议,又不腾房等为由,起诉要求确认双方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要求中实恒业公司将涉案的古船集团在本市西城阜外北街157号房产腾空,恢复原状交还,并赔偿损失。2000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的主要内容为,双方签订的单位拆迁协议有效;中实恒业公司给付古船集团相应的房屋租金。判决后,因涉及的拆迁因中实恒业公司方面的问题仍未进行等原因,双方的矛盾加深。

  2002年7月,古船集团再次起诉要求中实恒业公司腾房。2003年4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的主要内容为:中实恒业公司将本市西城区阜外北街157号房屋恢复原状后腾空交与古船集团。

  2003年5月,古船集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与此同时,中实恒业公司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03年7月,为复查此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

  在暂缓执行期间,中实恒业公司于2003年8月17日凌晨,动用挖掘设备擅自对本案诉争的阜外北街157号3000余平方米的楼房进行拆除。近百名古船集团职工得知消息后,聚集到现场,情绪非常激动,打出写有标语的横幅并申请上街游行示威。经过法院和有关部门现场劝解工作,暂时平息了事端。

  2004年1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提起再审,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案件由立案庭移至审判监督庭审理。该庭审判长鲁连印法官负责承办、审理本案。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首先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双方的过激情绪以及以往过激情绪带来的不良后果,使双方当事人结束了敌视和互不信任的状态,开始坚信承办法官及人民法院能够公平公正的处理本案,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开始平稳,并一致保证,双方决不再做出过激行为,影响社会安定。此举,为今后案件的顺利审理奠定了基础。

  承办法官认真分析了案件的形成原因及相关法律关系,对于双方的既得利益与期待利益进行解析与评判后认为,双方当事人在利益上存在共同点和平衡点,具有和解的基础。一个调解解决本案纠纷的工作方式,迅速纳入了承办法官的审判日程。对此,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们对于这个方案在各个方面给予了最坚决的支持。

  艰难的调解工作开始后,承办法官针对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焦点,以及利益的平衡点,本着既要尊重历史,尊重当事人意志,又要维护法律尊严的指导思想,以“耐心疏导晓之以理,是非分明动之以情”的调解方式,多方面,多手法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充分理解了调解解决纠纷对于双方的价值及意义,双方的情绪由对立转向缓和。调解差距逐渐缩小。

  2005年10月9日,经过双方的不断磨合及妥协,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长达六年的民事纠纷就此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多年的烦恼烟消云散,多年的积怨迎刃而解。2005年10月18日,一个温暖的、阳光普照的日子,双方当事人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签收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古船集团在当场领回了拆迁补偿款3500万元;中实恒业公司也在当场领回了与拆迁有关的权属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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