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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存在派出所 话费少了15元 民工讨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0:42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兵 通讯员 郑志)人被关进拘留所,存放在派出所的手机却通了9次话,话费也少了15元。昨日,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工的民工罗汉明,手持一份通话清单向本报投诉。

  9月17日,罗汉明爬到十一楼工地的塔吊上,声称老板不给工钱就跳下“自杀”。沌阳派出所升官渡分所迅速出警,将罗汉明劝回地面,其工钱经有关部门协商得到处理。

  鉴于罗汉明采取极端的方式讨钱,影响正常施工达一个半小时,警方当天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其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在进拘留所前,民警黄某将罗汉明的钱包、手机、皮带等物品留下保管,并告诉他从拘留所出来后去领。

  9月22日,罗汉明在派出所清点物品时,发现手机的话费余额少了15元。他当即赶到营业厅打印了全部的话费清单。结果显示,19日这天手机共有9次主叫,总通话时间3382秒,其中最长的一次达到1315秒。

  罗汉明说,他的手机资费为主叫每分钟0.25元,自己平时都舍不得多打。

  对此,涉事派出所负责人经过调查,表示民警黄某的抽屉没有上锁,初步确认是一名协管员打的。在道歉的同时,该负责人还表态要进行彻底调查。

  昨日,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王万雄律师指出,对暂时扣留的财产,公安机关应当妥善保管并且不得使用。如果造成损失,公安机关依法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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