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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家开张一周引发多宗投诉 99元小凳送货费60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1:20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杨莉 实习生 冯承云 通讯员 叶冠勇

  明明自己有车可以将床运回家,但宜家却要求消费者一定要交纳110元送货费,有的消费者甚至被要求自己到东莞厂家提货。10月12日广州宜家开张以来,本报接到多宗关于宜家的投诉。广州市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宜家强收送货费的做法属于强制服务,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

  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在宜家的遭遇。10月16日,张先生在宜家逛了两个多小时后,看中了一张200多元的餐桌。但当他付费的时候却被要求要多交60元的送货费,否则,就要自己到东莞新塘的厂家去提货。张先生气愤地对记者说:“去一趟东莞提货容易吗?还只是一张餐桌啊。来回的车费都不止这个价钱了。”张先生向销售人员提出质疑,家具的标签和销售卡上都没有相关的说明,最后收款的时候才提出要多收送货费。而且在宜家逛了两个多小时,也没有看到任何相关的提示信息。

  麦小姐昨天在宜家看中了一张床,付款时向工作人员表示,不需要宜家方面送货,因为自己有车可以自己运回去。但宜家却拒绝了麦小姐的要求,称必须交纳110元由他们送货,“这是宜家的规定”。而刘小姐的朋友在宜家买了一张99元的小凳子,分明可以一只手就可以拿回家的,但宜家方面却坚持送货上门,并要加收60元的送货费。她气愤地说:“有没有那么夸张?一张小小的凳子还要加收这么贵的送货费?”

  记者打电话到宜家,宜家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宜家的标签是分红色和蓝色两种,贴蓝色标签的就是要另收送货费的。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宜家的货品仓库在增城,当场提货不便,所以很多货品都需要顾客下单后到仓库提货,所以需要加收一定的送货费,“我们在标签上都有注明‘需到负一楼提货’或‘需下订单’等提示的”。

  广州市12315有关负责人则表示,除非经营者有特别注明提货方式,按正常的交货方式,消费者可以要求当场提货。经营者在交易前有告知义务,说明商品服务的真实信息,如果没有做到,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由此产生的交通、误工损失费可以要求赔偿。此外,加收送货费属于强制服务,属于无效的消费服务,消费者完全可以拒绝。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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