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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论文者将禁发论文3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4:3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薛冰实习生徐旭珊)记者昨日采访获悉,近日教育部向各大高校发出通知,将规范在线发表科技论文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对于抄袭论文者取消已发论文并禁发论文3年。

  对此,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多所高校负责人表示,广州高校目前还没有将在线发表科技论文的形式列入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之一,充其量只作为参考,但发现教师抄袭论

文,将予以严惩。

  全省并没规定由高校把关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是否承认老师在线发表的科技论文,并作为教师职称评定的依据,目前全省并没明文规定,由各高校自行执行。在评职称的时候,因为学校方面要进行初审然后才送上来,所以更主要的还是要看学校方面的态度。

  据悉,由于在线发表科技论文没有传统的评审过程,难免有极少数学术道德缺乏的人,在网上发表一些学术水平不高、研究内容单薄,甚至是有一定抄袭行为的科技论文。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教育部出台的《在线发表科技论文的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中明确,如发现有作者违反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中国科技论文在线网站将在查实其不良行为的事实后,在网上发表声明、公开点名谴责,并取消其已发表的论文,收回刊载证明。同时,将其列入有不良行为者名单,禁止其3年内在中国科技论文网站发表论文,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建议对其进行其他处罚。

  高校没完全认可网上论文

  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等高校科技处负责人表示,目前广州高校中并没有完全认可网上可以发表学术论文,在对教师评定职称时,网上论文通常只是一个参考,不能作为硬性条件。华工学生处负责人则明确表示,现在肯定是不能给予承认的,目前只认可在国家规定的一些比较权威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目前网站的论文质量很难保证,一般都不会列为考虑的对象。如果网站真的把关很严格的话,像期刊一样也有一些专家进行鉴定并得到国家的承认,学校承认也未尝不可。

  对于抄袭论文的行为,多所高校始终坚持“这是一个比较严肃的学术问题”,明确规定“抄袭他人已发表或已完成但未发表的成果,或者剽窃他人的学术观点、学术思想”等,在人事录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项目审批和检查评估等会作出相应的处理,并可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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