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白米炸弹客”被判刑七年半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5:22 人民网 |
人民网10月20日讯据“中央社”报道,轰动一时的台湾“白米炸弹案”19日下午宣判,台北地院依违反枪炮弹药管制条例,判炸弹客杨儒门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课罚金十万元。 去年台湾北部地区接连爆发多件“白米炸弹案”,造成社会恐慌。杨儒门去年11月25日,与弟弟杨东才一起到台北市警局中正第一分局“投案”,检警才顺利破获白米炸弹案 。杨儒门被控置放十六件爆裂物,经鉴定其中四五个具杀伤力。 由于“白米炸弹”中附有为台湾农民争权益的字条,台湾农民把杨儒门视为英雄,不少社运团体、学界和政界人士予以声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