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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省市试点公务员官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6:13 大华网-特区青年报

  本报综合消息近1年来,法医官、鉴定官、企业注册官等一个个新名词已悄然走进公务员的队伍。随着明年1月1日《公务员法》实施日期的临近,我国公务员分类改革步伐明显加快。5省区“两官”试点5省区“两官”试点在今年2月份就已开始。2月8日,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文,要求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云南等5省区质检机构开展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试点工作。预计试点改革将在1年内完成。

  按照文件设计,改革完成后,5省区的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中从事法规、标准化、计量、质量管理、质量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合格评定、执法稽查等业务工作的公务员,将被聘为1至7级质量技术监督官。同样,检验检疫系统内从事与执法相关工作的公务员,也将被评为1至7级检验检疫官。新制度则明确了7个职位序列的职责。

  上海试点“企业注册官”

  去年11月,一种名为“企业注册官”的公务员在上海出现。

  去年7月,人事部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文,批准在上海市工商局进行“企业注册官”试点。11月4日,我国首批280名企业注册官在上海产生。当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向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厚文颁发了全国第一份一级企业注册官聘书。

  上海实行企业注册官制度后,现在由具有相应事权的企业注册官当场受理、当场决定,甚至可以当场颁发营业执照。

  由于职责更为清楚,上海的企业注册官还实行了署名制。

  公安系统新设3“官”

  在公务员专业化的改革中,另一块“试验田”是在公安系统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领域。

  此项制度设计了法医官、鉴定官、行动技术官3个系列专业技术职位,并分别从高到低设置了1到7级专业技术职位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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