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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学校不得拒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17:36 云南日报

  新华社合肥10月20日电(记者熊润频)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是我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要形式,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安徽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文件保证三类儿童随班就读,并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三类可以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视障(包括盲和低视力)、轻度智障和经

过早期听力语言训练、有随班就读能力的听障儿童少年,必须经过严格、规范的检测和鉴定。轻度智障儿童少年的检测和鉴定要十分慎重。学生接受义务教育满1年后,经家长同意方可对其进行相关检测。在暂不具备筛查鉴定条件的农村地区,对被怀疑智力有问题的儿童少年,或其家长不同意进行检测的儿童少年,可将他们作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接受其在普通班就读,暂不作定性结论,但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给予特别关注。

  这个省教育厅要求,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入学年龄与当地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并且,有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班级,班额不宜过大,同一班级一般只能安排同一类型残疾儿童少年,最多不能超过3人。其在校学习年限一般与普通儿童相同,一般不实行留级制度,智障学生可视其具体情况,在小学阶段适当延长其学习年限。由小学随班就读毕业的残疾学生,可根据本地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其进初级中等学校随班就读,或进入特殊教育学校继续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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