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方与法官“较真”一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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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0:56 京华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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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傅沙沙)炒不掉物业公司的太平家园小区业委会状告昌平区建委“行政不作为”案昨天在昌平法院第3次开庭。开庭后,原告方一直与法官“较真”,以至于庭审在1小时后才得以正常进行。 上午8点半,庭审刚开始,太平家园业委会代理人就打断了正在核实身份的法官,提出自己曾于本周一到法院要求复印相关证据材料,被法官以“复印机坏了”为由拒绝。他认 为这在客观上剥夺了他对案情的知情权,故申请法官回避。法官随即宣布休庭并向院长请示,由于该申请是口头提出的,被法院驳回。9点,庭审继续。当法官要求原告代理人提供业主大会决议这项证据时,业委会主任吴某称没有带来,并反问法官,“你为什么不事先通知我要带何种证据?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带什么?”随后,业委会代理人不顾法官对法庭秩序的提醒,继续表示法官应在前两次开庭基础上继续庭审,否则是在“浪费司法资源”。法官解释,由于合议庭经过了调整,重新提问是为了让法庭全面了解案情。“我不管你们做什么变化,那是你们的事情。”此后,原告及其代理人对于任何问题都以“查看之前的庭审记录”作答,直到作为人民陪审员的市人大代表对其进行劝说,庭审才于9点半恢复正常。 昌平区建委承认接到过太平家园小区业委会的相关申请,并表示:为核查对方所称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建委曾组织过多次核查,但均被业委会拒绝,至今无法确定该结果是否合法有效,所以无法作出相应的具体行政行为。 上午11点半,法官宣布休庭。此案将择日进行第4次开庭。 ■新闻背景 因不满开发商指定物业公司的服务,太平家园业主于今年6月召开业主大会,通过了炒掉物业公司的决议,但物业公司以投票有问题为由一直拒绝撤出。其间,双方发生多起流血冲突。太平家园业委会认为昌平区建委未履行责令老物业离开的职责,于8月11日将对方告上法庭,诉其行政不作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