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受理当天判 市南启用劳动争议“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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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1:33 青岛新闻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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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今天就宣判?”近日,吴伟等31名某酒店服务生来到市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举报他们工作的酒店,拖欠了他们一个半月的工资、押金、加班费共5.39万元。当天,工作人员受理了此案,并审查了吴伟等提供的工资条等证据。第二天,市南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就开庭宣判了结果,要求酒店立即支付拖欠的费用。昨天,记者从市南区劳动局获悉,从今天起,一种“当庭审判”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程序将在市南区率先启用。 据悉,能够适用“当庭宣判”程序的案件必须是当事人双方对事实认定基本一致,而又急于处理的简易案件。当庭宣判前,首先由仲裁员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在调解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掌握案情,对经调解无效的案件,就以当庭宣判的形式将裁决结果当天告知当事人,并于三天内送达裁决书。(记者 刘文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