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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将成为北京市民法定健身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5:09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马北北)10月18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审议了《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今后,北京市民健身活动将有法可依。

  据悉,北京市有近40%的中学生和16%的小学生每天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不能达到1小时,中小学生中肥胖的占15.2%,营养不良的占13.4%,有45.3%的学生视力低下,北京市31岁至59岁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只占本市体育人口的29.93%,制定《条例》就是为

了改变这种现状。

  《条例》分6章37条,分别从健身设施、活动、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北京市民的健身活动进行了规定。《条例》还将每年的6月23日定为北京市全民健身节。

  《条例》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设体育课,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外活动;保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天有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培养学生的体育锻炼习惯;学校应当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全校性体育运动会。《条例》倡导职工利用工间、工余和节假日开展每周3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的健身活动,并参加达标测试。

  为规范经费保障,《条例》规定,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经费列入本级体育行政部门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的增长而增加。此外,《条例》还对在全民健身经费中占很大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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