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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第三方评价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04 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陈晶晶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公布《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明确税务机关开展和加强纳税服务考核与监督的相关制度,并特别提出建立健全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评议评价制度及第三方评价制度。

  规范指出,各级税务机关要将纳税服务作为税收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与监督机制,对不依法服务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此外,规范还明确

了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与税务网站的设置与管理规范。

  据了解,纳税服务内容主要涵盖税法宣传、纳税咨询、简化办税方式和程序、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等,涉及税收管理员、税务稽查和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我国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征管法实施细则也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应当制定税务人员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

  (责任编辑:杨凯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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