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腐败需要司法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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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0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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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运会开赛以来,丑剧、闹剧和荒诞剧频现,不但延续了以往的暗箱操作和黑哨,而且似乎大有变本加厉之势。像摔跤预赛赛场出现了裁判员收取运动队现金的受贿事件。治理体育腐败,仅仅依靠内部监督并不够,还需要司法介入。问题是《刑法》第93条规定贪污受贿的主体主要指国家工作人员,但对公共体育活动的工作人员—————裁判是否属于此类,界定长期不明。其次是措施缺失,高检和有关部门为预防职务犯罪,在金融证券、国企、海关等八个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预防。但是,体育领域却没有纳入重点预防之列。于是,在中 国的体育界,虽然体育丑闻时有出现,体育腐败时有耳闻,但因参与体育腐败而受到司法惩戒的,除了足球裁判龚建平之外,再无第二人。《广州日报》8月1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