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8千瓦:江苏规定住宅电容不得低于8千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08:5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全国第一个规范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行为的强制性标准——江苏识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近日正式施行,大量新建居民住宅区存在的供配电设施配置水平过低问题可望得到圆满解决。“标准”特别明确了居民住宅用电的基本配置容量,分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及以下、120~150平方米和150平方米以上三个档次,分别为8千瓦、12千瓦、16千瓦。

  (编辑涵烁)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